制度反腐才是治本之道
制度反腐才是治本之道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从而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反腐败要进入法治轨道。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反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措辞日趋严厉。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
当前,人民群众反腐呼声和反腐热情越来越高,每年两会,反腐都是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第一话题。而网络反腐以其强大的公众参与性,改变了传统反腐格局,在聚集起广大民意的同时,也聚集起反腐的巨大能量。
反腐的认识高度在提升,反腐的路径选择也必须更明确。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反腐败斗争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中进行,离开系统完备的法律制度,反腐败行之不远。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依法反腐、推动国家反腐败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才能保证反腐败的正当性。在法治轨道上的制度化反腐,要求反腐败严格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保护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也维护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只有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才能保证反腐败的稳定性。无论反腐败的形势多么严峻,反腐败的需要多么迫切,运动式反腐败都是大忌。在法治轨道上的反腐败就是以法律的稳定性,克服政策反腐败的随意性,以法律的稳定性,克服因人们注意力的转移而导致的反腐败的弹性。
只有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才能保证反腐败的持续性。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反腐倡廉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这里讲的就是反腐败的持续性。只有让反腐败进入法治化轨道,才能保证反腐败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才能保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只有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才能真正预防腐败。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可以让好人变坏。法律的作用不仅在于惩罚犯罪,更在于预防犯罪,健全完善法律制度可以让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
只有将反腐败纳入法治轨道,才会给人民群众带来持久信心,才会使中国的反腐败更加科学有效。
[源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