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60年从农业大省到农业强省
河南60年从农业大省到农业强省
河南地处中原,气候温和,土壤肥沃,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和丰富的生物资源,是我国最早的农业发祥地之一。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勤劳和勇于创新的河南农民积极探索,大胆开拓,成功地走出了一条符合河南实际的农村发展道路,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成就,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功地实现了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历史性跨越。
一、社会大变革中农业的恢复与发展
1949年初,河南基本解放后,在党中央领导下,全省建立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开始了从革命战争年代向以经济建设为主要任务的历史性转变。
(一)全面开展土地改革,彻底消灭封建土地制度
旧中国落后的封建土地制度是严重束缚农业生产力的桎梏,是河南长期贫穷落后的根本原因。完成土地改革、彻底废除封建的土地制度是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1949年4月,河南省第一次党代表会议即把土地改革确定为当时农村的中心工作之一。6月下旬,省委专门召开土改座谈会,决定首先在群众基础较好的郏县、宝丰、襄城三个县的47个自然村中进行土改试点。9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委制定了《河南土地改革方案(草案)》,并决定在鲁山、临汝、伊阳、郑县等11个县进行第一批土改工作。1950年2月7日,省人民政府正式颁布了《河南省土地改革条例》,2月20日,省委又发出《关于土地改革的决定》,要求全党动员,集中精力,宣传贯彻好《条例》。从3月起第二批土改工作在南阳、潢川、巩县等33个县全面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后,河南省委认真总结了一、二批土改的经验,立即按照《土地改革法》规定在全省剩余的43个县进行第三批土地改革。经过三年多的艰苦努力,到1953年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颁发布告,宣布河南(黄河以南地区)3200万人口的地区胜利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历史任务,彻底废除了农村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完成了河南农村最根本的历史变革。
(二)恢复发展农业生产
获得土地的广大农民群众成了国家的主人,生产积极性高涨,全力投入到大规模的恢复发展生产运动。为引导、鼓励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省委、省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要求各地以恢复粮食生产为主,有重点地恢复和发展特种农作物,在水灾严重地区以治水防患为主,在可能的条件下发展农副业和手工业。积极推行以保证农民土地、财产的地权、产权,推广互助合作,保障借贷自由,奖励兴修水利,开垦荒地,鼓励粮棉油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生产十大政策。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迅速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爱国生产运动,掀起了增产节约竞赛活动,从而极大地推动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为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和政务院的部署,在解放初期百废待兴的情况下,河南省委、省政府通过发放救济粮、增加贷款、减免农业税、以工代赈等措施,组织群众开展了大规模的以治理黄河、淮河水害为主要内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952年大型引黄济卫灌溉工程――人民胜利渠顺利竣工,随后石漫滩、白沙、板桥等各种大中小型水库在淮河上游相继修建,大大改变了黄淮的水利面貌。经过建国初三年的艰苦奋斗,到1952年底,河南顺利地完成了恢复农业生产的历史任务,全省农业总产值和农、林、牧、副、渔都超过了新中国成立前的历史最高水平。
(三)积极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
土地改革后,农民虽然分得了土地,生产也有所恢复和发展,但是由于农村生产力的极端低下,这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生产,仍然无法让农民彻底摆脱贫困,更无法满足国家工业化对农产品的需求。因此,1953年党和政府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对个体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新任务,积极引导个体农民组织起来走集体化道路。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河南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了逐步过渡、相互衔接的三个步骤:第一步是组织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第二步是组织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第三步是成立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改变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为公有制。到1956年5月,河南全省建立起了25665个高级社,加入高级社的农户已经占到全省农户的95.73%,基本实现了农业生产合作化。
虽然合作化运动中存在着急于求成的问题,但由于党和政府采取了一些必要的纠正措施,因而在农业生产指导上没有出现大的错误。农业合作化的开展,为发挥集体优势,兴修农田基本建设、采用农业机械抗御自然灾害提供了有利条件。1956年,河南全省水浇地面积由1951年的391万亩发展到858万亩,增加近1.2倍;1956年,全省共打井100余万眼,下泉井2.2万余眼,修小型水库1321座,修塘、堰、坝43万余处,修小型渠道近2万条。1957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由1952年的0.3万马力提高到4.5万马力,增加了14倍,机耕地面积也从2.3万亩增加到199万亩,增加了85.5倍。农田基本建设的兴修、农业机械的采用促进了河南农业的快速发展。按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从1952年到1957年,全省农业生产总值从30多亿元增加到近37亿元,粮食总产量从1007万吨提高到1180万吨,棉花总产量从13多万吨提高到17多万吨。
为了适应国家工业化建设的需要,在农业合作化的同时,国家开始对粮食、棉花、油料等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严禁私商和农民个体经营。河南广大农民群众在自己生活还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踊跃交售爱国粮棉油。1954年至1957年完成粮食征购任务约百亿公斤,为支援国家工业化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粮棉油等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对于稳定市场与物价,保障城镇居民的口粮供应,支援工业建设起了积极作用。但后来的实践也证明,这一政策使农民的生产与销售脱节,不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阻滞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曲折探索中农业与农村经济的缓慢发展
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在曲折的探索中,河南农业和农村经历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20世纪60年代初期国民经济的调整与恢复、“文化大革命”等几个重要的历史时期。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在人民公社体制的束缚下,河南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遭受了严重的挫折,长期徘徊不前,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在艰难曲折中努力探索着农业发展的道路。
(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农业合作化完成以后,由于党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更由于在胜利面前党内滋长了骄傲自满的情绪,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1957年11月,中共河南省一届二次会议重点讨论河南农业的“大跃进”问题,要求各级领导克服右倾思想,打破常规,站在运动面前积极组织农业生产“大跃进”。1958年初,河南又不切实际地提出了“两年水利化”,“三年‘四无’省”(“四无”指无苍蝇、无蚊子、无老鼠、无麻雀),“五年超过四、五、八”(即《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的1967年黄河以北、黄河以南淮河以北、淮河以南地区分别实现亩产400斤、500斤、800斤的粮食指标)的全面“大跃进”目标。于是,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在全省严重泛滥起来。
在“大跃进”运动浪潮中,1958年7月,遂平县卫星农业社率先成立了全省第一个人民公社――?酷?山卫星人民公社,8月毛泽东在视察七里营时发出“人民公社好”的号召,此后中共中央又做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于是,人民公社化运动骤然兴起,到8月底,全省农村在2700个大型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建成1355个人民公社,平均每社 7578户。参加公社的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99.99%。“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把农村生产资料全部收归公有,取消了评工记分,推行“吃饭不要钱”,大办公共食堂。结果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使农村生产力遭到空前破坏,造成了农业生产的大幅度下降。
兰考人民在焦裕禄精神鼓舞下,战天斗地,努力改变兰考的自然面貌
1961年初,中共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开始纠正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农业生产出现了新的转机。在中央的指导下,河南开始对全省经济进行大规模调整,将农业生产放在了各项工作的首位,全力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在全省农村开展了大规模的整风整社,积极开展清理退赔,取消公共食堂,大幅度调整了农村的社队规模,积极落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在经济特别困难的沙荒盐碱地区,根据群众的意愿,省委还决定实施特殊的“借地渡荒”政策,将数目不等的土地借给群众自行耕作。在借地政策受到群众交口称赞的情况下,省委又将这一政策由沙荒盐碱地区推广到全省。为了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河南还逐步放宽了对“小自由”的限制,恢复了社员的自留地,鼓励开垦小片荒,允许并鼓励发展家庭副业生产,恢复开放农村集贸市场。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河南纠正了过高的粮食征购计划,降低了农业税的实际征收率,提高了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在党的领导下,河南广大农民群众迎难而上,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广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在太行山上修建了“人工天河”――红旗渠,在兰考沙滩和盐碱地上涌现出了焦裕禄那样的好书记。经过五年的艰苦奋战,到1965年河南终于完成了国民经济的调整与恢复任务,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都有了明显增长。
(二)十年动乱与农业学大寨运动
1966年5月到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又一次把国民经济引入歧途。十年动乱,搞乱了人心,破坏了党的农村政策,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伤害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尤其是对“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的大批判,强制取消自留地和农民的家庭副业,强制关闭农村集贸市场等“左”倾错误做法,扼杀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在“文化大革命”的困境中,河南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始终坚守在农业生产第一线,顽强抵制着“文化大革命”对农业的冲击与破坏。1970年10月国务院召开北方农业会议后,河南提出了大力发展农业,加强工业对农业的支援,积极发展为农业服务的县社工业等新措施,在水利、土壤改良、肥料生产、农业机械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全省各地开展了大规模的以打井配套、挖渠排水和改土为主的群众性农田水利建设。在山区、丘地带区修建梯田,改滩造地;在平原平整深翻土地,实现灌溉园田化;在沿黄地区,利用黄河水淤灌稻田,改造沙荒盐碱地,实行土、水、林综合治理。通过大规模的群众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维持了农村经济的缓慢增长。
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探索中,河南广泛开展了农业学大寨运动。“文化大革命”前,河南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积极发扬大寨精神,兴修农田水利,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对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起了积极作用。但“文化大革命”中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却演变成为“大批资本主义”、大批“工分挂帅”和大搞“穷过渡”的政治运动。农业学大寨运动一直持续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由于农业学大寨运动违背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助长了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破坏了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农村政策,严重挫伤了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因此逐渐被人们所抵制、放弃。
在农村经济的缓慢发展中,为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河南各地开始兴办社队企业。1975年9月,毛泽东在巩县回郭镇发展社队企业的调查报告上做出批示,并将这一调查报告作为重要内容发给当时在北京的中央委员和参加农村工作座谈会的各省委书记。10月11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以《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为题,介绍了回郭镇发展社队企业的经验,并配发《满腔热情地办好社队工业》的评论员文章。巩县回郭镇大办社队企业经验的推广,促进了全省社队企业的发展,到1978年全省社队企业发展数目达到7.6万多个,总产值达到31亿元。
三、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农业发展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出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使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从1978年到1991年底,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带领全省广大农民坚决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推行家庭联产责任制、废除人民公社体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使河南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
(一)尽快把农业搞上去
1979年1月,中共河南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从河南“农业这个基础还十分薄弱, 发展还很缓慢,而且不平衡、不稳定”的实际出发,作出了“集中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的重大决策。3月,省委又制订了《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补充规定》,提出了切实尊重和保护社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加强劳动定额管理、制订严格的生产责任制;认真做好收益分配,克服平均主义;允许一部分社会成员先富起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使农民看到了生产致富的希望之光,唤起了农民努力生产的热情。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鼓舞下,河南广大农民解放思想,冲破“左”的思想束缚,积极投身于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与农村人民公社的废除
农村改革是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的。1979年初,河南农村出现了“包工到组、联产计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包产到组”、“包产到户”等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但由于长期受“左”的影响,中央和省委规定,不能改变“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不允许包产到户,分田单干”。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发表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该稳定》的读者来信,批评河南洛阳一些地方搞“分田到户,包产到组”。在“编者按”中还要求“已经出现分田到组、包产到户的地方”,应当“坚决纠正错误做法”。“三月来信”使河南正在轰轰烈烈进行的生产责任制遭到迎头打击,引起了较大的思想混乱。针对这种情况,省委、省政府把“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列为全省着力扩大的生产责任制形式。但在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影响下,河南农民在实践中继续突破了种种政策误区,不仅实行了以联产到劳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而且在豫东兰考、虞城、沈丘等地区搞起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责任制,进一步将农村改革引向深入。
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发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重要谈话,对安徽凤阳和肥西农村搞“双包”责任制予以充分肯定。河南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谈话精神,制定了《关于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的补充规定》,进一步放宽政策,使联产到劳和“双包”责任制在全省得到较快发展。1981年5月,河南省委召开全省农业生产责任制会议,在全国率先肯定了包干到户“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会后,全省出现了“大包干”责任制由贫困边远地区向中间地区和经济较发达地区迅猛扩展的势头。据统计,到1981年11月全省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已经占到72.11%,到1983年底更高达99%。河南成为率先普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省份之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促进了河南农业的大发展。1983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到203.92亿元,相当于1978年的2.06倍;粮食总产由1978年的419.5亿斤增长到580.8亿斤,创历史最高水平;棉花总产由448万担增长到1267万多担,相当于1978年的2.8倍;油料总产由4.83亿斤增长到10.3亿斤。主要农产品人均占有量已逼近全国平均水平,农民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并由粮食调入省变为调出省。
1984年,河南农民送公粮的情景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形式替代了原生产队统一经营模式,“一大二公”的农村人民公社体制逐步解体。1984年6月,河南在原来2088个公社的基础上建立起乡(镇)人民政府2101个,以原来生产大队为基础建立村民委员会46383个,以原来的生产队为基础建立村民小组401714个,废除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化体制。
(三)调整农村农业结构,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
农村改革前,农业不仅管理体制过死,而且内部比例失调,林、牧、副、渔各业十分落后。1983年,在贯彻执行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河南提出了树立大农业的思想,强调必须放眼16万平方公里的山川平原,立足2.5亿亩土地的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努力实行集约经营,大力发展多种经营。1984年3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的决定》,要求放开手脚,大力发展各种专业户,积极办好农村经济联合社,切实做好社会化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农民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调整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养殖业和食品加工业,努力搞好粮食转化、增值。到1990年底,河南农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在农业总产值中,同1978年相比,林、牧、副、渔各业分别上升了1.4%、9.5%、5.6%和0.6%。
在调整农业结构的同时,河南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1985年5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提出“坚持‘大型、中型、小型’一齐上,采取多种形式,兴办各类企业”的指导方针,掀起大办乡镇企业的热潮。1988年4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规模空前的乡镇企业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支持、搞活乡镇企业的若干规定》,提出“狠抓乡、村集体企业,大力发展户办、联户办企业”的方针,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强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素质,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乡镇企业的发展。到1992年,全省乡镇企业的总产值达到1248.7亿元,在中西部地区率先突破千亿元大关,成为全国第五个乡镇企业大省。
(四)稳步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从1979年开始,河南启动了农村商品流通体制改革。1985年中央1号文件宣布取消粮食、棉花的统派购制度,实行国家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相结合的双轨制。随即,河南出台了《调整农村粮油购销改革和价格方案》、《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等政策措施,对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实行指导性计划,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并放开了猪、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经营。1990年,河南又适时调整了农产品价格,对粮食实行最低保护收购价格。同时,河南还逐步建立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专项储备制度和风险基金制度,实行“菜篮子”、“米袋子”工程等,初步形成了政府对农产品市场的宏观调控体系。
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同时,河南对农产品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农村城乡集贸市场迅速发展。到1991年底,河南全省集贸市场发展到5000个,成功地创办了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驻马店、开封、新乡、周口、南阳等区域性粮油批发市场,原来国有商业“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农民及多种形式的市场中介组织开始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出现了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商品流通格局,初步形成了遍布城乡的集市贸易流通网络。
四、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发展农村市场经济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中国农村改革进入全面向市场经济转轨阶段。在党的十四大、十五大精神指引下,省委结合河南实际,坚决把农业放在各项经济工作的首位,认真实施科教兴豫、开放带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路子,不断深化以市场为取向的农村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稳定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
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1994年2月,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耕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荒山、荒地、黄滩、荒水的开发性经营,承包期可延长60年,逐步建立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允许土地的使用权有偿转让等政策。1997年9月,省委、省政府又发出《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要求认真整顿“两田地”,严格控制机动地,切实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1998年省委、省政府又召开全省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期工作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在各地的精心组织下,到1998年底全省已经有95%以上的农户与集体签订了延包合同,拿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从而进一步稳定完善了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1994年1月,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在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的方针,加快了农村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1998年,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制定了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任务的政策措施。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河南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更为多样化,个体和私营经济快速发展,成为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积极推进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初步建立农村市场体系
1993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分区决策、分省推进的方针,河南在经过7个市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放开粮油购销价格,放开粮食市场,放开定购外的棉花价格。1998年以后,在粮食市场出现供大于求的新形势下,河南对粮食流通体制实行了“四分开一完善”政策,即政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新老中账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2001年,初步建立了在政府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粮棉价格的机制。
在农村市场初步发展的基础上,河南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千方百计加快市场建设,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到1996年,全省农村商品交易市场达到4420个。2000年底,全省有一定规模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247个。在全省逐步形成了以批发市场为中心、集贸市场为基础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城乡市场体系,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
1993年4月,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河南省发展优质、高效农业规划》。《规划》在坚持抓好粮食生产的前提下,明确了河南调整农业结构的主攻方向,开始摆脱过去单纯追求数量增长的发展模式,将思想统一到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的路子上来。《规划》下发后,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坚持以科技为先导,积极实施了农业良种产业化工程,选育出了小麦、玉米、棉花、烟叶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大力开展粮食增产增效技术、动植物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畜禽水产集约化养殖技术,节水农业,农产品贮藏加工综合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实行资金、技术、物质等生产要素的综合投入,重点建设37类优质农产品基地和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示范区。
1996年,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视察河南时的指示精神,提出要把推进农业产业化作为全面振兴农村经济的重大战略措施。为了加快农业产业化的步伐,河南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从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入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贸工农一体经营。到2000年底,全省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已发展到2955个,带动农户545万个,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8.4%;有国家重点龙头企业6个,省重点龙头企业57个,区域性重点龙头企业255个,初步形成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别、覆盖全省的龙头企业群体,促进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围绕农业上工业,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20世纪90年代初,河南虽然多数农民的温饱问题已经解决,但农村经济依然落后,出现相当一部分“粮棉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为了振兴河南经济,省委、省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围绕农业上工业,上了工业促农业,大搞农副产品加工增值”的经济发展战略。到1996年底,全省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24.5万个,年产值1835亿元,初步形成了具有本省特色的食品、纺织、造纸、酿酒、木材、服装、皮革羽毛、烟草、医药、果蔬等十大农副产品的系列,形成了火腿肠、味精、方便面等30多种优势产品,并出现了一批大型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农副产品加工业已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成为河南最富生机的经济增长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快速发展,初步改变了河南省农副产品“原”#from 本文来自九象www.jike120.com,全国最大的免费范文网 end#字号外销的局面,提高了农业的综合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壮大了各级财力,带动了农业自身和其他相关的产业。实践表明,这是河南农业大省走向经济强省的有效途径。
1997年8月,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快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农村经济的战略重点来抓,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乡镇企业的重点和主攻方向。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推动下,河南乡镇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据1998年统计,乡镇企业为全省提供了3768.8万个就业岗位。2000年全省乡镇企业完成增加值1560.38亿元,工业增加值净增量的54.74%来自于乡镇企业。同时以乡镇企业为依托的工业小区和工商业聚集使小城镇大量涌现,加快了河南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
(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首先,增加农业投入,加大财政支农、金融支农力度,提高投资效益。从1991年到2006年,财政支农资金由10.67亿元增加到29.11亿元,增长了2.7倍。农业银行贷款金额1998年比1988年增加110.43亿元,增长35.57倍。与此同时,河南还大力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的农业信贷资金、扶贫资金,以工贷赈资金,逐步建立起富有生机活力的农业投入新机制。
其次,积极推进扶贫开发。河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1994―2000年扶贫攻坚计划》。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实施科教扶贫战略,积极发展支持产业,走产业化扶贫之路。到2000年初步实现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预定目标,全省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
第三,大力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各级党委和政府大力开展淮河干流治理,加快引黄灌溉、山区水土保持和小流域治理步伐,积极开展“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推动以旱涝保收田为中心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到1997年底,全省共投入灌区建设资金20多亿元,建成灌溉面积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159处,设计灌溉面积2860多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600多万亩;在平原地区打井100多万眼,发展井灌面积4200万亩。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河南农业旱涝保丰收做出了巨大贡献。
第四,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提高粮食单产。河南全省有耕地1.02亿亩,但中低产田占70%。为了改造中低产田,提高粮食单产,从1988年开始,国家对河南黄淮海平原1700多万亩中低产田实行开发改造,累计投入资金28.01亿元。各级党委和政府继续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开发、综合治理的方针,统一规划,连片开发。到2000年底,完成了全省改造中低产田2000万亩。
河南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举措,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全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从1998年到2000年粮食连续3年稳定在4000万吨。2000年,全省油料、肉类、蔬菜、水果总产量分别达到392.55万吨、517万吨、3981.78万吨和386.73万吨,比1995年分别增长31.8%、55.3%、7%和82.7%。
(六)进一步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民主制度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的十四大后,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精神和部署,河南各级党委坚持以“五个好”为目标,紧紧围绕奔小康和农村经济这个根本任务,大规模地开展以后进村党支部建设为重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十五大后,河南广泛开展了“学习吴金印、争创先进乡镇党委、争当优秀乡镇干部”活动,努力提高农村基层领导的素质和水平,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执政的基础地位。
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随着撤销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分设,农村恢复了乡镇政府,普遍建立了村委会。1987年11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后,河南制定了实施《村委会组织法》试点方案,开始在全省农村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新路。到1990年底,全省试点村达到2270个。1991年,全省有80.3%村委会依法进行了第一届村委会民主换届选举。此后,1994年和1998年河南又成功地进行了第二届、第三届村委会民主换届选举。在此期间,河南坚持“四个民主”一起抓,在全省农村全面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十四大以后,省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小康村建设目标之中。根据省委的要求和部署,各级党委围绕发展经济、奔小康的目标,结合村务公开、计划生育等工作,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精神文明素质,使河南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充满了蓬勃生机和活力,成为推动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强大动力。
五、农村经济社会在城乡统筹中协调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作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七大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大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使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使河南农村经济社会在城乡统筹中更加稳定协调发展。
2003年2月,省委农村会议指出,经过多年的努力,河南在总体上虽然已经基本实现了小康,但由于河南是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人口大省,经济基础较差,人均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因此,要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仍在农村,关键也在农村。为了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从200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将“三农”工作始终放在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发出了《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化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用发展工业的理念发展现代农业。
(一)坚持“三化”一齐上,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党的十六大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2003年7月,省委七届五次全会把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河南实际相结合,制定了《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纲要》指出: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是河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途径,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坚持“三化”并举就是要用“三化”来化农业、化农村、化农民,从根本上解决河南的“三农”问题。
为了贯彻落实“三化”并举方针,积极推进河南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200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提出了《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河南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和各项政策措施。一是大力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加快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二是构建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制,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三是以发展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四是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五是进一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六是以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为重点,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步伐。七是以加强农业基础实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能力。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使河南的“三农”工作迅速取得了显著成效。从2006年到2008年,河南连续3年粮食总产量超千亿斤,连续9年居全国之首,成为全国第一粮食大省、第一粮食转化加工大省和全国第一劳动力输出大省。
(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方位服务“三农”。
河南省委、省政府坚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一是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于2005年比全国提前了一年取消了各种农业税费,使河南农业进入了无税时代。二是不断加大支农惠农财政力度。对种粮农民不断加大实施各种补贴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等,仅2008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改善农业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超过500亿元。三是深化乡镇机构改革。2005年在全省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转变乡镇机构职能,提高其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水平。四是积极转变土地经营方式。在鹤壁、舞钢等地开展了土地流转改革试点,积极探索转包、租赁、入股等多种土地流转方式,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五是改革农村金融体制,优化农村金融环境,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开展业务,积极推进政府支持、企业和农村金融机构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六是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财政、金融支持。七是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农村综合改革的推动下,河南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体制发生了彻底改变,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三)积极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颁发《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南省2006―2020年建设新农村规划纲要》等文件,确定了今后15年河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行动纲领,要求围绕生产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围绕生活宽裕,增加农民收入;围绕乡风文明,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围绕村容整洁,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围绕民主管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分类指导,示范带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现代化农业稳步前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民生问题明显改善,农村基层治理成效显著。河南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促进了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河南省郑州市竹林镇居民区一角
六、辉煌的成就与基本经验
(一)辉煌的成就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尽管河南省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有过挫折,但农业和农村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成就,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
1.改革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形成了新的农村经济社会体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作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指引下,河南广大农民从“左”的思想禁锢和人民公社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确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对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不断完善,把它确定为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在全省农村普遍建立了乡镇政府和以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委员会为主要形式的村民自治制度。通过对农产品价格和流通体制改革,使供求决定价格为基本特征的农产品市场得到了发育,建立起了国有、集体、个体一齐上的多种经济成分,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农村税费制度,理顺了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河南省从2005年起全面取消农业税制度,并建立起了财政对农民实行各种直接补贴的制度。在农村改革进程中逐步形成的这些重要的制度性成果,给了农民自主权,有利于发挥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促进了河南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并带动了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新中国成立60年来,河南始终抓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放松,使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巩固和加强。到2008年底,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为9429.30万千瓦,农用拖拉机383.93万台,农用运输车215.51万辆,农村用电量237.36亿千瓦小时。全省麦田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4607.17千公顷,为农业丰产丰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省48081个行政村全部通了水泥(油)路,1907个乡镇全部建有客运站,农村公路总里程21.6万公里,均居全国第一。全省农村公路、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由于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和加强,有力的促进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2008年河南农业增加值达到2658.80亿元,比1949年的18.73亿元增长142倍;粮食总产量达到1073.096亿斤,比1949年142.7亿斤增长7.52倍;棉花总产量达到65080万公斤,比1949年6281万公斤增长10.36倍;油料总产量达到505340万公斤,比1949年48548万公斤增长10.4倍。水果、水产品、肉类等农产品均大幅跃升。河南肉牛、生猪、家禽、肉羊饲养量分别位居全国第一、二、三、四位。全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耕地节约制度,连续10年实现占补平衡,并用全国1/16的耕地生产了全国1/10以上的粮食,养活了全国1/13的人口,为实现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跨越、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原崛起做出了贡献,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3.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村经济全面繁荣。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农林牧副渔等全面发展,农村各类社会经济资料越来越充分开发,出现了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小城镇蓬勃发展、县域经济不断增长的局面。大量农村富裕劳动力开始就业转移,到2008年底,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为14.5∶56.9∶28.6。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达2155万人,约占农村实际劳动力资源的40%;全年劳务总收入达1611亿元,输出人员总量和经济收入均居全国第一,成为第一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林州建筑”、“长垣厨师”、“汝州电子”、“遂平家政”、“唐河保安”、“西华的哥”、“新县涉外”等一大批劳务品牌叫响国内外。
4.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一是坚持实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全省1312万农村中小学学生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发放教科书政策,80万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享受生活补助,2008年秋季全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16.27万人,安排16.25万人,入学率达到99.92%,基本实现了应入尽入。二是农村卫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面覆盖,参合农民达到7280.2万人,参合率为91.8%;筹资标准由50元提高到100元,补助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到3万元。全省乡镇卫生院全部建设改造一遍,建设了8000所标准化行政村卫生院。三是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河南农村广泛开展科技知识进村、文体活动进村、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下乡、“农家书屋”等文化惠农工程建设,并走在全国前列。四是居住环境不断改善。232个行政村完成省级生态文明村创建,36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五是生活消费水平与质量明显提高。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454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44元。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8.3%。2008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改善农业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超过500亿元。实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商贸流通发展,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拉动了农村消费。农村便民连锁超市已覆盖全省2/3的行政村,受益农民5000多万人。
5.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制度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河南深入开展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扎实开展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大力实施农村“双强”工程,把农村“双强”人才培养选拔到村级领导岗位上来。2008年,全省新选举产生的村委会中“一肩挑”的占83.1%,达到“双强”标准的村党支部书记全省已有71%,41.6%以上的农村党员为“双强”党员。探索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在产业链上、专业协会中建立党支部6000个。农村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先后出现了刘庄、南街村等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典型。特别是邓州市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的“4+2”工作法,得到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全省已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8555个。大力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全省已选派大学生村干部39870名,占行政村的83.5%。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认真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普遍建立。
努力发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河南农村广泛开展道德规范进村,争做新型农民、争当文明农户、争创文明新村等活动,农民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前推进。巩义市竹林镇、中牟县城关镇等村镇被全国文明委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
(二)基本经验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领导河南广大农民由贫困走向富裕,实现了由农业大省到农业强省的历史性跨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坚持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河南是一个农业大省,历届省委、省政府在总结经济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认识,牢固地树立了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指导思想,坚持把农业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定不移地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建国初期,河南省委就把恢复农业生产放到了经济工作的首位。1962年省委在反思“大跃进”的失误时,明确提出“真正以农业为基础,把农业放在第一位”。1979年河南提出要把农业放在经济建设的第一位,集中精力把农业搞上去。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市场经济和工业化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河南省委重新认识农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明确提出不仅要增强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而且还必须牢固树立起以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思想。党的十六大以后,河南进一步深化对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认识,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更为重视农民的就业和收入问题,更为重视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正是由于河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农业的基础地位,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增加农业投入,实施科教兴农,使河南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均居全国前列,成为全国最大的粮仓,赢得了“中原熟,天下足”的美誉。
2.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和民主权利。新中国成立后,河南在探索“三农”问题的过程中,在以人为本这个问题上,有成功,有失误。20世纪50年代初,在完成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后,中央确定了“以工业为主导,农业为基础”的方针,推行计划经济体制,实施了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政策,伤害了农民的利益,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阻碍了农业的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有了自主权,农民得到了实惠,农民的利益有了切实的保障,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迅速高涨,出现了农业生产连年丰收的好局面。但由于有些农村政策不符合实际,农民负担过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问题也非常突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解决“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河南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进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仅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利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而且注重培养提高新型农民素质,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从而激发了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3.坚持农村改革的市场取向,切实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在农村改革过程中,河南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效益为中心,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切实转变增长方式,逐步建立起资源配置以市场为主导的农村经济新机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培育和造就了大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奠定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为市场发育创造了条件,促进了农村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要素市场的兴起,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使农村经济由以单纯依靠计划指令配置资源转变为主要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来优化资源配置,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基础地位作用得以有效发挥,从而大大提高了农村经济的活力和效率,促进了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了河南农业、农村经济历史性的跨越。
4.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符合河南实际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道路。新中国成立60年来,河南农村发展的实践证明,什么时候坚持从河南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创造性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什么时候就能制定出好的政策,农业就能迅速发展,农村各项事业就兴旺发达;反之,就会脱离实际,违背客观规律,农业就可能出问题,农村各项事业就会受到挫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实际出发,一步步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探索了一条符合河南农村实际的经济振兴之路。20世纪90年代初,省委、省政府深入调查研究,认识到河南农业经济落后的原因主要在于农产品初级原料产品比重太大,加工增值能力太弱,高附加值东西太少,因此提出了“围绕农业上工业,上了工业促农业,大搞农副产品加工业”的经济发展战略,加快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九五”期间,省委明确提出“用发展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制定了河南发展现代化农业的战略指导方针,加快了传统农业改造升级的步伐。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2003年省委七届五次全会提出“三化并举”的方针,即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按照这一方针,河南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走出了一条在农业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基础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路子,不仅解决了近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而且为国家的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5.坚持城乡协调发展。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为了实现工业化,我国长期实行“城乡分治,一国两策”,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了城乡之间在收入水平、生活水平、生活环境、社会保障、科教文卫事业、就业、公共品供给的差距日益扩大,阻碍了我国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建设。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是河南面对的一个历史性难题。党的十六大以后,河南坚持把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重要举措,坚持把城市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推动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集中,大力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强化产业支撑;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覆盖城乡的社会事业;加快体制机制重建,积极探索城乡统筹一体化的政策框架。这些措施有力地推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协调发展的格局。
6.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化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让农民依法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为了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力,河南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搞好村民自治示范村、村民自治示范乡(镇)和村民自治示范县的建设。从1991年到2008年河南顺利地完成了6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并逐步健全和完善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河南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民主管理体制初步形成,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逐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有了很大变化,服务意识、群众意识增强,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权利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逐步提高。河南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推动和加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了党在农村执政的基础,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中共河南省委党史研究室供稿段德文李海民陈书光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