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和班主任为相关的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到实处。学校督促班主任及其他教师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履行好职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要经常加强学生的防水、防火、防雷、防毒、防邪教、交通和饮食卫生等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
2、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有学生无故缺课或出现安全事件,教师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不得贻误。
3、确保学生在校安全。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上、放学。学生在课间和体育活动时,严禁追逐打闹;班主任要及时检查学生到堂情况,实行谁的课谁负责。
4、班级组织学生校外实践等活动,必须实行审批制度,并做到有组织、有严密安全措施,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学校领导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待审批后方可实施。
5、认真做好学生放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工作,教育学生途中不打闹、玩火、玩水等;教育提醒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放学组织好路队,确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6、对班级校舍、教学设施等学校财物要加强监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
7、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医药费由教师自理,并从严处理。因玩忽职守、监管不利发生不良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根据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