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教师自身安全责任
1、自觉主动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自身修养。
2、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3、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4、在实验、计算机、体育教学过程中,做到认真负责,正确操作,正确使用各种仪器 、器材和药品,切实保障自己与学生的安全。
5、上班时间(在校) 不要进行酗酒、打扑克、禁止在校吸烟等。
6、在八小时工作之后的业余时间内,不要进行酗酒、赌博等不健康的活动。
二、教师维护学生安全工作职责
1、在学校工作中每位教师要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安照规定给学生布置作业,不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每位教师有义务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围墙,不准在楼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3、每位教师要准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劝阻学生进行不正当的游戏、参加危险性活动。放学做好清校工作,督促学生按时离校。
4、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上课时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教师要按时上课,提前一分钟侯课,铃声一响必须在教室从上课铃响到本节课下课时间,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课堂上的所有行为负起责任。上课期间不准在接待家长和客人,不得离开教室,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学校、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不得接听电话、看报刊杂志及与上课无关事。如果由于教师上课不及时或离开教室,学生出现任何问题,则全部责任由该教师承担。
5、实行每节课点名制,发现缺课学生,任课教师要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任课教师没有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学生出现问题由任课教师承担;如果任课教师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了情况,而班主任没有及时进行处理,产生后果则由班主任承担责任。
6、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渗透安全法治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7、体育课,必须做好课前准备(器械认真检查是否复合要求合格),学生上课铃响前带到操场,上课铃响后必须进行规范性上课,学生上下课带队均由体育教师负责,如教师不到位,学生出现问题,教师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铃响后学生没带到位或纪律较混乱,均属于没有及时上课。
8、眼保操时,前一节上课老师必须看班,等眼保操做完后,方可离开教室,否出现安全等其它事宜,本人负责。
9、放学排队班主任必须护送学生离校,维持班级学生秩序。低年级班主任必须把每一个学生交给接孩子的家长。各班必须按学校铃声有秩序地排队下来,排队时间全体学生必须都按时排队,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让学生排队。放学排队时,大队部要负责校内全面组织管理工作。
9、放学后,教师留下辅导学生或做其他事情,教师本人必须留在教室,不能让学生留学生,低年级学生要亲自交给家长或护送学生回家,发现留学生而教师本人不在教室,而在此期间学生发生事故者,则由该教师承担全部责任或一定责任。
10、卫生大扫除时间班主任必须合理安排,和学生一起打扫卫生,加强卫生时的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应记录,不得利用此时间做其他任何事情。由于教师不到位而出现问题由班主任共同承担责任。
10、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加任何校外活动,不得利用双休日私自让学生到校补课,不按规定导致学生发生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1、所有教师不得私自调课,调课必须向教导处申请批准,并且及时补课。
12、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13、学生进校后,无特殊情况,教师不得让学生回家拿作业、拿用品,课间不得让学生外出买东西,帮教师干活等事,如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有本教师承担责任。
14、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每学期都要制作家长通讯录。平时要经常性地和家长联系,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及时解决,共同教育好学生。
15、升国旗、课间操、放学、上下课等学生上下楼梯、各种活动一定要按学校的规定有秩有序,班主任要加强教育管理。当节任课教师要全面负责,学生发生事故,任课教师承担相应的责任;班主任如果没加强教育管理,根据事故大小给予一定处分。课间操(大课间跟班教师要提前一分钟到跟班教室门前, 要跟队伍按划分的楼梯线路上下楼,下楼时要特别提醒学生不要拥挤,不要停下,不要低头、弯腰或蹲下,如果出现掉鞋现象,一定先下楼等学生走完后再拿,以免发生挤倒挤压,出现安全事故。)大型集会等其他重大集体活动,班主任与跟班教师要对学生全面负责,如出现安全事故,共同承担责任。大队部负责全面组织管理工作。
16、值日教师和值日领导作为当日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主动协助学校督促全体教师认真履行各岗位职责,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学校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如无法解决,应及时上报学校。
17、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应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保卫措施和应急预案,带队领导在活动期间,应协调各班及教师管理好学生,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如遇到较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学校。
18、教师要树立学校主人翁意识,不管发现任何问题,要及时反映,各项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部责任。
三、责任要求
每位教师都是自己所负责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脱岗、离岗现象的发生。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学校将取消其参加本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并追究责任。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一份、教师个人各执一份。
注:我国民法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10周岁以下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到18周岁是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说明:本条例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xxxxx年 x月 x日 xxxx年x月 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