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方(甲方):路桥集团公路一局陕西西汉高速路面项目01标经理部
承运方(乙方):安徽省合肥重通汽车货运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勉县
合同签订时间:2005年 月 日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及包装标准:
1、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价款以托运方的清单为准。
2、乙方负责沥青混凝土拌合楼等设备的拆机、装车、运输及卸车等环节。
第二条 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及时间:
乙方接到甲方起运通知后10天内拆装完毕,15天内运抵卸车完毕。起运地点为陕西勉县,运抵地点为 。
第三条 货物质量及安全要求:
具体收货人名称和地址以托运方清单为准。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文明作业,承运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干净,无杂物,无污染,车况良好,有较好的防雨设施,车辆营运手续齐全,否则托运方有权拒绝让其承运。
2、乙方应当将货物捆扎牢固,遮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
3、乙方应将货物安全,及时准确的送达到托运方指定的地点,并保证货物无破损,无短少,无污染,无瘪罐。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方法及交接手续:
1、乙方负责装车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载质量。
2、甲方送货单发货,装货时,乙方及甲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乙方确认无误后,应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
3、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方和承运人应在点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在承运方所持的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运费结算凭证。
第六条 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1、双方协商,货物总装运费 475000 大写:肆拾柒万伍仟元整。
2、乙方完成承运任务后,凭收货方签字的送货单回执,同时乙方须开据税务部门认可的公路运输发票交至甲方,甲方审核无误后,凭对方认可后签字的送货清单,结算运费。
3、乙方第一批货物运抵卸车后由甲方支付总运价的三分之一,第二批运抵卸车后由甲方再支付三分之一,余款等货物全部运抵卸车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和收货方要求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费,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规定的标准进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向甲方收货方收取运费,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及收货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所承运的货物。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目的地,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有负责安全、无短缺、无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到达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按《经济合同法》及中交部《运规》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存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 址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