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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度地税局减免税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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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度地税局减免税工作总结

      2012年度地税局减免税工作总结

      2012年,伊犁州地税局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八个坚持”的工作要求和“变化求实”工作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强征管,堵塞漏洞,严把减免税审批关,认真落实《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在减免税工作中,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文件管理、强化税法宣传、健全政策落实监督机制等方式,努力做好减免税各项工作,现将减免税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减免税基本情况

      2012年我局始终把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放在工作的首位,在保证税收任务完成的同时,共为14020户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等减免税款13781.66万元。全年共受理审核备案、报批类企业所得税减免230户,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5404.8万元;其中:国有企业减免税31户,减免企业所得税2138.07万元;集体企业减免7户,减免企业所得税2.36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减免187户,减免企业所得税3250.66万元;私营企业减免4户,减免企业所得税13.67万元;享受其它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户,减免企业所得税0.04万元。减免个人所得税719.37万元,减免营业税4683.29万元;减免房产税602.75万元;减免土地使用税755.3万元,减免土地增值税1185.15万元,车船税34.32万元,减免印花税3.88万元,减免城建税261.88万元,教育费附加130.94万元。

      二、政策落实情况

      减免税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其工作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国家政策的落实和政策目标实现的程度。税务机关及其税收管理员作为税收政策的具体执行者,落实减免税的过程,既是一项权力的运用,更是一种执法责任的落实和风险的承担。为保证政策落实到位,我局始终把税收优惠政策的学习培训放在工作的第一位,通过培训学习,使每一个税收管理员都能熟悉掌握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内涵、适用范围、精神实质,从而为做好减免税管理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年来,我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税收政策规定,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新地税发〔2010〕226号文件及新地税发〔2010〕259号文件规定审批、备案各类减免税,健全减免税管理台账,按时公开各类减免税审批事项,加大对减免税纳税人的后续跟踪检查,及时装订减免税审批资料。为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透明度,我局不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实现税收政策宣传常态化。通过开展“税收政策法规讲堂、纳税人之家、税企座谈会”等活动,运用网站、纳税服务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一)我局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对在我州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租赁企业、会计等咨询服务业企业及时落实了税收优惠政策。

      (二)认真落实《关于落实新党发〔2010〕18号文件有关地方税收若干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地税发〔2011〕71号)文件精神。

      (三)认真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0〕92号)文件精神。

      (四)认真落实有关促进再就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为维护伊犁州的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各局加大了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落实力度,为保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审批的过程中,认真核实安置下岗职工的人数、姓名、用工合同、缴纳社会保障等情况,保证政策落实到位。

      (五)认真落实自治区招商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领会《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

      (六)认真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等文件。

      (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0〕105号)等减免税优惠政策。

      (八)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新地税发〔2012〕65号,以及财税〔2012〕13号等减免税优惠政策。

      三、加强领导,规范程序,确保政策落实

      (一) 加强领导。2012年我局所属各基层局按照“变化求实”工作主题,进一步完善了减免税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在思想上树立全局意识,从支持伊犁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大局出发,不折不扣地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在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对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互通情况,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服务保障到位,努力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好服务。

      (二)明确职责。为保证税收优惠政策的认真落实,各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建立有效组织保障机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保证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严格审核、抓好落实、优质服务。树立需求导向理念、全员服务理#from 本文来自九象www.jike120.com,全国最大的免费范文网 end#念、科学发展理念,在减免税管理中,积极推行“一窗式”服务,减免税资料电子化存储及“免填单”服务。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办税环节,缩短办税时间,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四)跟踪服务,定期回访。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做好有关资料的接收和传递,对符合条件的减免税申请及时备案或提交减免税审批委员会审批,对已批准和备案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定期进行回访,做好跟踪服务及政策落实的检查。

      四、加强政策宣传,积极落实各项减免税政策

      为了使广大纳税人能及时,全面了解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我局所属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一是利用“3.15”活动和“税收宣传月”活动,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二是通过与广播电视台联办专题节目,在广播、电视上开辟《地税之窗》等栏目将税收优惠政策送入千家万户;三是借助协税护税网络普及税法知识,把税法及各项优惠政策送到基层、送到纳税人;四是利用地税网站信息传播量大、受众面广的优势,将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及减免税办理流程发布在伊犁地税网站上,扩大宣传面,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开办税收优惠政策培训班,讲解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税程序,让更多的纳税人掌握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的活动,税收优惠政策深入人心,确保了各项减免税政策落实到位。

      五、加强管理,严把税收减免关

      税收减免工作是关系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的大事,是融洽征纳关系、维护税务形象的重要工作。为加强管理,各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减免税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减免税工作,从而保证纳税人的知情权,同时也提高了受理、批准部门的办事效率和质量。为加强减免税跟踪管理工作,对减免税台账进行了科学分类,为后期检查、调阅资料、数据采集工作提供了依据。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年来,虽然在减免税工作中作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改进和提高。

      (一)减免税审批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如一些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从形式看符合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否真的符合减免税政策规定,税务机关却难于取证定性。因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上报资料中的“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与经营者是否一致很难查证。事实上有些个体户投资经营后根本没有下岗证,而是聘请下岗人员为雇员并以下岗失业人员的名义申请办理税收优惠,而税务机关在受理过程中虽怀疑纳税人可能不符合条件,但又缺乏确凿证据,只能审核批准从业个体人员的减免税申请。

      (二)减免税后续管理不能同步跟进,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纳税人减免税审批后,由于种种原因,税务管理员对减免税纳税人的管理、辅导、监督工作往往跟不上,致使一些纳税人的经营状况变动后,虽已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却仍然享受着税收优惠政策;有的纳税人过户后不办理注销手续,而将门店(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等)转让给其他人继续经营又不向税务机关报告,却依然在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造成税款流失。

      (三)日常管理、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征管软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纸质资料的传递与软件时限之间存在矛盾,新综合征管软件对减免税的审批只能按税种减免,不能按税目减免,企业对一个税种多个经营项目减免税的审批无法申报。另外对减免税信息的查询和统计不方便。目前,减免税基本上为备案类减免,但征管软件中必须按审批类程序进行操作,不符合减免税规程。

      (四)农产品加工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一些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产品范围界定模糊,不好把握与操作。

      (五)个别减免税文件未规定减免税起始日期,在实际工作中不好操作,如:《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五批)的通知》(财税〔2013〕12号)没有规定免税起始日期,现在企业要求从2011年开始退税,应如何执行难以把握。退税前是否还应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因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地税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享受减免税。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享受减免税。”

      七、今后工作打算

      (一)继续把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作为落实税收政策的有效推手。借助公告栏、咨询台、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等平台全面宣传税收优惠政策,使纳税人了解税收优惠政策、清楚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税收优惠政策,让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深入人心。

      (二)继续抓好干部税收政策培训,努力提高干部业务素质。认真组织好干部政策、业务培训,为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增强后劲。

      (三)加强减免税的跟踪管理和自查工作。我局将以执法督察为手段按期开展减免税自查工作,按照执法督察工作的要求,对减免税审批程序、依据,政策执行与落实,文书制作及使用,以及档案资料装订等方面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督促检查,不断规范减免税各项工作。

      (四)以落实《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抓手,继续提高对减免税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大减免税各项政策的学习与宣传,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动态监管、细化审核、监督制度,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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