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政法综治工作区调查
探索基层政法综治工作新路子
——关于赣榆县镇级政法综治工作区的调查
中共赣榆县委政法委员会
(2006年8月18日)
2003年以来,赣榆县按照省委书记李源潮在全省“建设平安江苏、创建最安全地区”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要切实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确保矛盾纠纷在基层有人管、有人问,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的要求,紧紧围绕平安创建的主题,始终突出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创新基层政法工作理念,强化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创新建立了镇级政法综治工作区,在为民解忧、稳定社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到作用,成为农村重要的社会关系调节器和稳定平衡器,成为基层党委、政府强化政法综治工作的指挥部、实施正确决策的参谋部、掌握社会矛盾的信息部、为民排忧解难的服务部。即刻范文网23http://www.jike120.com
一、政法综治工作区最基本的做法
一是整合力量。政法综治工作区将镇政法委、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民政办、镇依法治理办公室、社区矫正办公室、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律服务所等10余家维稳力量整合起来,组织起来,集中办公,搭建了一个平台,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多种工作主体协同作战、联合作战,多种工作方式多管齐下、联动运作新格局,集聚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是集中受理。政法综治工作区一改过去单一部门单枪匹马、单兵作战抓信访、抓调解、抓稳定的状况,所有参与单位集中在一个区域联合办公,实行一条龙工作流程,一站式便捷服务,做到力量联动,信息联通,纠纷联排,矛盾联调,稳定齐抓,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不同情形的人员一旦进入政法综治工作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立即热情接待,问明情况,登记受理。凡是当场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办理;不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迅速责成相关部门限期办结,跟踪督办,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绝不让老百姓再进第二个门,再跑第二次路。
三是分流处理。政法综治工作区及时对群众来信来访的问题进行梳理,按照问题所属的性质和涉及到的部门等多个方面,由镇政法委统一组织协调,按照定调处单位、定调处时间、定调处人员的“三定”标准,分流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实行挂牌督办。比如民间纠纷转到调处中心,老上访问题转到信访办,拆迁拆违的矛盾转到建管所,治安矛盾转到派出所,涉诉问题转到法庭等等;对有些问题有交叉性、性质难以分清或者跨地区、跨部门的,由镇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处理;对工作区自身难以解决的,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协调县级职能部门共同解决。
四是综合分析。政法综治工作区对社会矛盾纠纷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建立排查、接访、调处、反馈、考核等制度,形成反应快捷、渠道畅通的信息处理网络,在发现矛盾、防止激化中处于主动地位,真正做到“预测做在预防前,预防做在调解前,调解做到激化前”。定期组织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纳、汇总,找出普遍性存在问题,挖掘存在问题共性的东西,深入思考,提前谋划,形成预案,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建立逐级逐月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落实包案措施,将潜在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了早发现、早控制、早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二、政法综治工作区最基本的特点
灵活性。政法综治工作区之所以能在农村发挥重要作用,就在于其不拘形式、对症下药,怎么顶事怎么来的处理办法。如对有的来访,一个电话就能解决问题;有的矛盾纠纷纯属赌气,一句劝导的话就气消和解;有的纯属无理缠访,对此说清政策,讲明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明利害,打消不合理、不合法的念头。小事用村规民约处理,大事用法讲话,急事有急的法,慢事用慢的调。即刻范文网http://www.jike12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