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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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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一年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追领步伐,建设幸福桂阳”奋斗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好中求快”的总基调和全市“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总要求,以“以人为本,人才优先;以民为本,保障优先;以民为本,就业优先”为主线,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做一流贡献、争一流荣誉”的工作思路和“团结干事、和谐共事、依法办事、多做实事”的工作要求,务实创新,奋发进取,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面对经济等复杂形势,大力实施创业就业工程

      就业是民生之本。面对今年严峻的就业形势,我们坚持把就业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来抓,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就业政策,大力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稳定就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8040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60.8%,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4599人,就业困难对象就业1950人;完成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8947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48.62%;完成失业人员职业指导9823人,失业人员介绍成功4599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介绍成功1950人,分别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63.72%、153.3%和162.5%;完成职业培训8378人,其中完成农民工和农村劳动预备制培训2315人,创业培训270人,分别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5.38%、100.65%和135%。参加职业鉴定1868人;企业职工培训456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22%。失业保险收缴基金945万元(其中:代收市属基金708万元,县本级23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98%;扩面新增参保单位5个,新增参保人数221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63%;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资金投入30余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0%;完成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通过国家级验收;全年享受社保补贴人数1286人,落实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岗位补帖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补帖310万元;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5.78%;直接扶持440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换发全国通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4600本。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城乡就业局势保持了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3.94%。

      1、扎实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今年是我县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年,为了做好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出台了《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庹登军同志为组长、常务副县长黄四平同志、县处级干部周晖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县创业就业工作会议,搭建了以县就业服务中心为载体的创业服务平台,开通了创业服务热线,建立了桂阳县创业就业服务网站,制定出台了《关于分解下达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关于对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绩效考核内容进行分解的通知》、《桂阳县创业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体系建设的通知》、《桂阳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等相关配套文件,围绕桂阳县的产业布局,建立了桂阳县大学生综合创业园等1个创业孵化基地,同时,不断健全城乡创业工作网络,引导民营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全民创业活动,鼓励更多的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我县创建创业型城市经验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2、认真做好各项就业服务工作。一是发展社区服务业,开发社区灵活就业岗位,充分调动城区各街道各社区的积极性,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平台,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职责、目标管理、服务承诺等。加强考核监督、基层信息采集整理、就业援助政策落实、社会保险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完善了服务功能。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040人,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达100%。二是加大招聘对接频率。结合县重大项目用工需求,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服务,今年以来,县就业服务中心共举办招聘会11场,提供就业岗位12803个,成功介绍8632人就业。三是开展“三送”进农村活动,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外出务工人员是我县人力资源的主力军,我们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回家过节之际,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企业形象和用工信息,印发宣传广告50000份;一送信息到乡镇(街道)、村(社区),通过信息平台,将信息及时传递到全县各地;二送岗位到户,对就业困难人员,需要转移就业人员,由村劳保信息员将企业岗位送到家;三送温暖,我们对每个返乡过节农民工发出一封《公开信》,慰问一年来辛勤工作,鼓励他们更进一步。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94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8.62%,形势喜人。

      3、积极援助就业特殊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城镇未就业退役军人及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仍是当前我县的就业弱势群体。为统筹做好这些特殊群体就业,今年着重在公共服务、就业培训和岗位补贴等方面进行了帮助和扶持。一是在人力资源市场设立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城镇未就业退役军人等专门服务窗口,优先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二是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创业技能培训。三是继续做好城镇未就业的三级以上(志愿兵)士官及韶关铀矿部分退役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及时准确为安置的部分退役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及时回复各种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4、全面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一是精心组织,认真部署。2012年全县农民转移培训就业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安排, 3月份,召开了全县2012年就业工作会议。针对今年增加新任务的情况,对2012年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并与各乡镇(街道)签订责任书,强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农民转移培训就业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抓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对新成立的民办培训机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审核评估,条件具备的按程序审批;并按省人社厅的要求,组织对县内各类培训机构进行资质认定。三是实行多样化培训,严把培训质量关。在调查摸清农民培训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和农民实际需要,主动与银星公司、顺发制衣公司、520大酒店联系,采取引导性培训与技能性培训相结合、增加实践课程比例等方式,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使农民工在提高自身技能水平的同时,也能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积极加强与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督促有关单位实施持证上岗培训工作。对美容美发、足浴按摩等单位的新上岗员工培训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协同县安监局一同举办农村矿业员工安全意识及技能培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充分利用小额担保贷款加强创业培训(SYB)工程。同时,为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学员真正学到一技之长,我们对每期培训班的培训质量进行全程监控。采取询问学员、发放培训满意度调查表和旁听老师讲课等方式,及时掌握培训情况和学员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的解决,大大提高了培训的质量。四是扎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凡隶属管理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每期结束后都做到及时与市局职能鉴定科联系,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率为百分之百,合格发证率为100%;对具有熟练技能人员申请鉴定职业资格的,在积极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严格理论实践考核,认定时侧重实践操作技能,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

      5、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平台作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平台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公共就业专项招聘活动,努力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一是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组织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 “高校毕业生求职月”、“送岗位进高校”“工业园区企业用工招聘月”和“返乡农民工就业专场招聘会”等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通过收集发布用工信息、举办招聘活动、深入开展政策咨询、举办职业指导讲座等形式,为各类求职人员搭建了良好的就业服务平台,有效推动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的就业。二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投入30余万元建成了全县首家大型人力资源市场,在市场入口处首次设立了户外电子显示屏,全天侯滚动发布供求职信息。市场内设有信息发布、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用工管理和劳动维权等7个职能窗口,可同时容纳26家用人单位和1000余名求职者入场招聘,并定于每周五定期举办现场招聘会。市场规模、设施标准均居全市其他县市之首。截止11月,全县共举办各级各类招聘会36场,入场登记求职人员11万人次,开展职业指导12803人,指导达成就业意向9823人,介绍成功就业8632人,有效缓解当前就业难问题。

      二、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我们坚持以建设“保障制度更完善、服务管理更高效、人民群众更实惠”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集中精力抓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我县惠及百姓利益的社会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8503人,保险基金征缴收入54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3%;各类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27623人,保险基金征缴收入950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3.5%;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4561人,基金征缴400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38%;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1万人,基金征缴246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7665人,基金征缴收入94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9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35250万人,基金征缴收入520万元, 完成目标任务的130%;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28853人,基金征缴30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5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全县人民群众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工伤有补偿、生育有保障,有力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夯实基础,养老保险水平稳步提升。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我们狠抓扩面、征缴、经办等基础工作,着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制定出台一系列的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措施,利用县、乡镇(街道)、社区三级网络平台,建立了全部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库,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100%。今年共为5776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7212万元,连续多年确保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一分不少,一人不差,一天不误”,做到了“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2、统筹城乡,“全民医保”体系进一步健全。继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无缝对接,从制度上建立了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出台了《关于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等保险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8号)和《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最高支付限额和分担比例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29号)两个文件。两个《文件》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缴费比例、基金征缴方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等政策进行了完善,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最高支付限额和分担比例标准进行了调整,为推进我县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安全、平稳、有序运行打好了基础。

      3、率先覆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取得显著成效。今年,县委、县政府把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列入2012年为民办实事之一。为了实施好这一民心工程,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桂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县委、县政府联合下文调整了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指导组并明确了其工作职责,出台了《桂阳县2012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责任书和考核办法明确了目标任务、主要措施、时限要求、责任人及考核办法,对完成目标任务且考核分值位居前列的乡镇(街道)给予重奖;对考核分值低于85分的乡镇(街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并取消该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实行县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促使工作步步推进,层层落实。全县上下呼应,左右联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层层抓、相关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认真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参保人数34.04万人,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25.73万人,征缴基金2900余万元;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8.31万人,发放2012年1-10月养老金4751.11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参保人数1.98万人,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1.51万人,征缴基金200余万元; 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0.47万人,发放2012年1-10月养老金319.65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全县广大农民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实现农民“养老不犯愁”的愿望。

      4、提高待遇,工伤、生育保险体系日臻完善。出台了《桂阳县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做到全县工伤保险业务管理“六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标准、统一基金预决算和财务账户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信息管理。出台我县“老工伤”人员待遇纳入基金统筹的管理办法,实现老工伤人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定期待遇纳入,全年共纳入符合条件的老工伤人员7人,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实施缓降政策,对部分困难企业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生育保险费率,缓缴保险费,减轻了企业负担。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按定额结算,基金收支运行正常,使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5、落实好政策,妥善处理了小集体工、家属工、五七工等职工参保事宜。贯彻落实好湘政办发[2012]18号文件,为了用好、用活这一惠民政策,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设立了专门窗口,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同时加大工作力度,责任具体落实到人,确保这一重大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已有288人享受了这项养老保险待遇。

      6、部门协调,失地农民社会保险金得到了保障落实。继续认真贯彻贯彻执行桂政办发[2009]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的被征地农民保险工作。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新生事物,为了能让广大群众认同和接受,我站高度重视关,把工作做到每户居民家中,帮他们算清对比帐,使群众明白自己履行多少缴费义务,就可以享受多高的养老待遇,还能保值增值。重点培训乡镇(街道)、村、组干部,充分发挥基层干部主力军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密集式宣传,全方位覆盖,实施宣传到户、到人,让群众好理解、能接受。2012年全年征收被征地农民保险金2356万元, 发放人数470人,发放金额141000元,由于这项工作涉及人员广、困难多,目前还正在摸底实施中。

      7、严格监管,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认真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加大了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一是明确了各定点医院的住院率、人均医疗费等控制指标;二是明确细化了各项医疗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三是成立了4个医疗稽查小组,加强了对定点医院的医疗和参保患者住院的稽查,及时纠正医疗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残疾军人、离休干部以及住院时间长、医疗费高患者的医疗进行全程监管,督促医院和参保人员因病施治。四是严格执法,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超过《定点服务协议》规定指标的住院医疗费用给予了暂停支付处理。对查出的违规行为严格按《桂阳县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处罚暂行规定》、《定点服务协议》从严处理。一年来共稽核住院人员5320人次,查出违规现象2657人次,拒付违规医疗费用360余万元。从而进一步规范了社保基金征收和支付行为,狠抓社保基金监管,严格执行社保基金内部控制、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制度,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了基金安全与完整。

      三、抓好“二个环节”,全面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我县的发展大局,抓住引进、培训使用二个环节,全面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优秀人才智力引进力度。召开了全县人才工作会议,制定出台《桂阳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提供了政策指导。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刚性与柔性引进相结合、人才引进与项目引进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工程。我县通过宣传发动、初选、筛选,已推荐2名卫生战线侯选人上报市局。不断加强国外智力项目的引进工作。一是按照省、市的文件精神对引智项目的宣传发动并在市专技科领导亲临指导下,在县工业园召开引智项目座谈会。二是做好了2012年国外引智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共申报2个和1个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引智项目发稿3篇。我们推荐蔬菜局进行项目申报:一个是2000亩台湾紫红长茄示范生产基地,另一个是3000亩台湾香芋蔬菜生产基地,并向省厅争取资金3万元。桂阳县太和镇社员村台湾紫红长茄示范基地获省厅外国专家局下文批准的一个标准示范推广基地。

      2、加强人才培训与使用。加大对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综合管理力度,认真指导全县各单位普及初级技能培训,提高了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截止十一月底,共举办了公务员群众观念和群众工作能力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入门培训班达50期,总共有9500人次完成了各类培训和考核,合格率达100%。完成了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级至五级岗位考核(考试)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全县有6人报名参加全省工勤技能一级岗位考试,118人报名参加工勤技能二级岗位考试,380余人报名参加工勤技能三级至五级岗位培训考核(考试)。

      四、坚持依法管理,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全县发展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努力规范公务员队伍管理,切实改进公务员队伍作风,全面加强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下发了《桂阳县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完成了公务员信息采集1716人、并及时上报了相关信息数据。为公务员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认真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在完成公务员集中登记后,现已进入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2012年因新调任、新录用的公务员登记132人。规范了各机关公务员进、管、出的管理,防止违规进人、违规调人等现象的发生。完成了第三批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的申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工作。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从严做好我县参照管理单位的申报工作。按照具备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要求,今年我县申报了49个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郴组[2012]29号文件精神,我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工作的申报材料已全部按要求上报,此次人员登记共有55个单位(其中首次批准的单位36个、重新批准的单位15个、政府机构改革涉改单位2个、文化体制改革单位2个暂缓申报),实有人员729人,符合登记条件的506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248人、一般干部258人)。

      1、坚持凡进必考,把好“入口关”。坚持公务员“凡进必考” 制度,完成了2012年招录13名政法干警的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工作。工作中,我们不断创新考录工作机制,规范考录工作行为,努力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在报考条件上,拓宽选人视野,打破地域限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在考务管理上,通过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处理各项考务工作;在面试工作上,建立了面试考官库,认真落实“三抽签”制度:即考官临时抽签确定面试考场、考生临时抽签确定考场和面试顺序、工作人员临时抽签确定所在工作岗位;在监督措施上,邀请人大、纪检、保密、财政、审计等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做到了考官与考生、考场与侯考室、考区与外界“三隔离”,有效地杜绝了人为因素的影响和暗箱操作;在公开方式上,通过新闻媒体、网站以及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对考录工作进行全方位公开,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和考生的知情权。整个录用工作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没有出现任何失误、任何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完善激励机制,把好“考核关”。 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进行,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尤其是对人员身份进行了进一步的核查,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定等准确、标准严格。年初全县参加年度考核机关事业单位(含二级事业单位)236个,应参加考核15706人,未参加考核57人,实际参加考核15649人。其中优秀2762人,称职12649人,基本称职4人,不称职51人,不定等次183人(包括新参加工作165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能够及时、如实、动态、完整记录各工作人员日常相关信息,为此,我们将工作人员的考核作为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创新,努力完善。制定了以工作业绩为重点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的“惩戒”作用,对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人员,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行政效能、效绩考核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了奖励,激发了广大公务员队伍勤政敬业、奋发进取的工作热情。

      3、提升服务水平,把好 “作风关”。 坚持以培养和弘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为主题,继续开展了“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活动,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督,着力解决在管理机制、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结合实际,在公务员中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学习陈飞清等先进典型,调动了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在公务员队伍中大力推广政务公开和社会服务承诺制,把实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做为转变作风,让人民满意的有效形式,用高质量的服务和人民满意的工作成效,树立了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4、“两项清理”工作成效显著。根据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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