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交谈礼仪
(1)谈话的表情要自然、亲切,表达得体。说话时可适当做些手势,但动作不要过大,更不要手舞足蹈,不要用手指指人。与人谈话时,忌与对方距离太远或过近。谈话时不要唾沫四溅。参加别人谈话要先打招呼,别人在个别谈话时,不要凑前旁听或插话。有人与自己主动说话,应乐于交谈。第三者参与谈话,应以握手、点头或微笑表示欢迎。发现有人欲与自己谈话,可主动询问。谈话中遇有急事需要处理或需要离开,应向谈话对方打招呼,表示歉意。
(2)谈话要照顾在场的所有的人。现场有多人时,注意与在场的所有人攀谈,忌只与一两个人说话,不理会在场的其他人,或仅与个别人谈两个人知道的事而冷落其他人。
(3)交谈时要给别人发表意见的机会,别人说话,也应适时发表个人看法。善于聆听对方谈话,不轻易打断他人的发言。一般不提与谈话内容无关的问题。如对方谈到一些不便谈论的问题,不对此轻易表态,可转移话题。在相互交谈时,目光应得体,注视对方,以示专心。对方发言时,忌伸懒腰、看手表、玩物品、左顾右盼、心不在焉、注视别处等漫不经心的样子或动作。
交谈中不涉及他人隐私,尤其是不问收入、不问女士年龄;主动回避敏感问题,如宗教信仰、人权、当事国的内政事务等;谈话的内容不涉及疾病、死亡等不愉快的事情;不谈一些荒诞离奇、耸人听闻、黄色淫秽的事情;对方不愿回答的问题不要追根问底;无意中谈起对方反感的问题或发现对方对自己谈论的话题不感兴趣时,立即转移话题;不批评、议论长辈或身份高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