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2年民政工作半年总结
乡镇2012年民政工作半年总结
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总体目标,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总体要求,紧扣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线,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结合我镇民政工作实际,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按照重建规划,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我镇主要是做好村、居委会活动场所和农村敬老院灾后重建工作。目前为止我们的灾后重建完成了90%。
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配套政策,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作好调查模底工作,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镇农村低保220户,共441人。已发低保金150720元。城镇低保10户,共11人。已发低保金12555元。90岁以上30人,发放敬老费9000元。定期定量3户共发补助金1800元。为328户冬季缺粮困难群众发放大米2145斤;猪肉852斤;肉、米、面、汤圆粉、汤圆心,207户,207份。菜油200斤。为268户春季缺粮群众民放大米12846斤。使他们安全度过了困难时期。为政府解忧,为群众解决了燃眉之急。
(二)切实做好五保供养工作,严格执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200元/月、人,分散供养不低于150元/月、人,进一步提高集中供养比例,供养率达50%以上。解决五保户医疗费用达3313元。准时足额发放散居五保老人生活费,确保五保户的基本生活。
(三)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
我们基层民政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调查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受灾困难群众),对他们在生活、住房、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做到对象准确,按程序审查上报,及时将解困资金落实到困难群众手中。临时生活救助4户1800元;临时医疗救助6人共15400元;优抚对象临时救助500元;
(四)健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灾害救助水平。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要加强对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了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及时做好查灾报灾及灾害救助工作,帮助灾民安排好生产生活。
(五)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满足人民群众福利服务需求。我镇90岁以上老人30人,每月准时把敬老费每人50元送到他们手中。做到不缺不漏;关爱孤残儿童,尽量使残疾儿童的身心得到康复。
二、规范办事和服务程序,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一)依法搞好地名命名、变更申报工作。逐步规范、更新场镇标牌不明显、陈旧老化的搪瓷门牌。完成好农村乡镇设标。
(二)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体系,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贯彻落实《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等界线管理制度,健全界线管理体制和边界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巩固勘界成果,切实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的稳定和谐。做好界桩的检查和维护管理工作。逐步完成农村设标工作,做好彭广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继续开展创建平安乡镇、线界活动,做好签定协议和资料整理工作。
(三)大力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殡葬法规,倡导文明丧俗,积极宣传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程序,保证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合法、规范、便民。
三、以灾后重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按照灾后重建规划,抓好场镇居委会、农村村委会阵地灾后重建工作。二是要做好新一届村(居)委会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的培训工作,增强他们的法纪意识和管理村(居)事务的能力。三是要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继续规范和完善村(居)务分开和民主管埋的各项制度,充分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埋权和监督权,抓好和监督村居委会灾后重建工作。
四、创新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巩固双拥成果,深入开展双拥各项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充实调整了双拥领导小组,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增添措施,抓好落实,保证人员、经费、措施三到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考核办法。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确保各项抚恤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完善抚恤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加大了解困力度,对在生活、住房、就医等方面确有困难的要按照审批程序及时上报,使重点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得了到切实解决。
六、彻实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稳控工作,在做好政策宣传、思想疏导工作的同时,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掌握他们的家廷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主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没有怨言,生活得更加愉快。
七、贯彻落实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各项优待政策,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要继续贯彻落实养老、医疗、五保供养等多项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 老年人基本生活。
(二)掌握90岁和100岁以上老人的花名数量,搞好敬老补助,做到不缺不漏。办理老年证71人。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居家养老和集中养老服务,及时掌握90岁和100岁以上老人的基本情况,落实好各项敬老优惠政策。
八、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
(一)加强村级民政工作制度建设,整顿工作作风,严格考核奖惩,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
(二)以深入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对民政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能够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需要的干部队伍。
(三)完善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办事程序,继续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去向登记制等便民服务措施,提高社会大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九、切实加强民政资金使用规范,规范民政经费审批程序,杜绝民政经费管理使用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