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红荔观后感
感谢信息院党委在五四青年节即将到来之际,批准全院青年团员观看法制教育片《南平红荔》,一方面丰富青年团员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团组织的凝聚力,另一方面牢固树立新时期青年团员政治信仰,全面提升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
影片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詹红荔同志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作为一名少年法庭庭长,她帮助过许许多多犯了罪的孩子,观影过程中被害人母亲和少年犯母亲的哭泣、控诉、无助无数次让我感动,红荔游走在他们之间忍受歇斯底里的责难和谩骂,忍受一位人民法官在庭外所不能承受的痛和爱,但她始终没有放弃爱的信念,没有放弃对孩子们的关心,在量刑、判刑、出狱后给予孩子们母亲般的关怀,这些都远远超过了一位法官责任和义务。通过观影,我在以下三方面有较深认识。
一、通往心灵的廊桥,需要用心灵去沟通
影片中无数次出现过唐桥的画面,除了剪辑手法上前后呼应之外,更多的是暗示人与人的沟通,尤其是对失足少年的关爱,这种爱来自母爱,来自法律的正义,来自家庭的温暖,来自社会的关心,和很多陌生人热心的帮助。走一次桥就是作一次沟通,红荔静默地行走在一片青山绿水之间,看起来无声无息,却是承载着法律的正义和权威,肩负着生命的尊严。扮演紅荔的演员邬君梅的嗓音是极有特色,总是用极其轻描淡写的声腔表现大是大非,你从那船过水无痕的表演中体味到悲天悯人的无疆大爱。十八趟行走,终于,何刚的母亲变卖了三代祖屋将十八万赔偿款落实到位。
影片后半部分,何刚的父亲写了检举信,状告詹红荔收了原告的贿赂,逼迫其妻卖房。当上级找詹红荔谈话的那个夜晚,她辗转反侧失眠,心里陷入痛苦。被何刚刺死的少年的母亲为了还詹红荔一个清白,将十八万赔偿款原封不动地甩在调查组跟前,慷慨激昂地为詹红荔说了几句公道话,原先她可是把法院传票撕碎了甩在詹红荔的脸上的。影片放映到此处,感动已经不是政治说教带来的成果,而是发自看者本身。这是一次次沟通取得的效果,不折不扣地震撼着每个人心,当你真心实意对待别人,不带任何功利色彩,不带任何私欲,你一定能获得同等的回报,甚至更多。
二、 大爱无疆,既是法官也是母亲
出狱后的李成龙和方超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因为不被社会接纳,李成龙先是辍学,然后流连网吧,以致翻入银行的防火墙,触犯法律,再次锒铛入狱;(www.9xwang.Com)而一心向上的方超也没能逃脱社会这张势利网的歧视,最终无法忍受他人的排斥,从十六层的高楼上纵身一跃,结束了自己花季的生命。
方超的死痛彻我的心扉。那样一张俊秀的面孔,这样如花的生命,却有着这样绝望而凄凉的眼神,当画外音里放出方超大段的告白,我立即泪如雨下。“詹妈妈,我只是好奇偷了一台电脑,只是我没想到这台电脑这么贵,贵到我用一生都还不清……”我的心里纠了一下。难受、难过、同情种种复杂的感情浮现。方超一定想不明白,为什么社会告诉我们有错就改还是好孩子,他改了,再也不会了,而社会却又不认账了?方超之死坚定了詹红荔呼吁建立未成年人轻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决心。
脱下法官制服的庭外的生活,她更像一位母亲,大爱无疆,关心着孩子们的成长。这是一种将工作延伸在生活每个细节的态度,已经超越了常人对“秉公执法”的理解,在“公”“私”之间,紅荔又当法官又当母亲,这种将责任负到底的精神,(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已经将法官和母亲的角色浑然为一体,而支持这种信仰的力量,来自于主人翁心底深深的爱,正是这种无私的爱,深深地感动了每一位观影者。
三、 坚持不懈地努力,付出总有回报
在紅荔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该规定的实施,是紅荔坚持不懈努力的结果,是忠于自己岗位、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奉献,她是一位好母亲、好法官、好公仆。
在目前的中国,社会对有前科的未成年人缺乏普遍的宽容和关爱,刑罚报应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于许多人的思想里。《南平红荔》这部影片是普法电影中的一次飞跃。“情”与“法”的边界,青年团员更应牢固树立新时期青年团员政治信仰,坚决抵制一切违法犯罪活动,恪守职责,利索能力帮助他人,营造全社会关爱他人,帮助他人,理解他人的良好氛围。要学习紅荔同志坚持不懈地付出,不在乎名利,不怕被冤枉,善做事、会做事、敢做事、做到底的实干精神。